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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南京大学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来源:南京大学 2010-11-28 21:55:41 【字体:小 大】
根据教育部艺术特长生招生有关规定,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活跃校园文化生活,进一步充实学校大学生艺术团,2011年南京大学继续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特长生。现将有关招生办法公布如下

南京大学2011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艺术特长生招生有关规定,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活跃校园文化生活,进一步充实学校大学生艺术团,2011年南京大学继续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特长生。现将有关招生办法公布如下:

  一、招生计划及项目

  2011年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数控制在南京大学年度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具体项目如下:
  西洋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竖琴、打击乐(主要为定音鼓、小军鼓)。
  民乐:唢呐、竹笛、笙(抱笙)、二胡、古筝、三弦、大提琴、低音提琴、琵琶、柳琴、扬琴、中阮。
  声乐:女高音、女中音、男高音、男中音、男低音。
  舞蹈:古典舞、芭蕾舞、民族民间舞、现代舞。

  二、报名条件

  1、符合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并取得高考报名资格、身体健康。
  2、特长要求
  (1)器乐类:能熟练演奏招生项目中某一种西洋乐器或中国民族乐器。乐器演奏要求达到优秀水平,并且有较熟练的视奏能力。
  (2)声乐、舞蹈类:具有良好的训练基础,形象好,女生1.62米以上,男生1.72米以上;具有专业水准,曾在市级以上比赛中获过奖,能担当领舞、领唱之职。

  三、报名时间与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0年12月30日17时。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并提供纸质报名材料。
  3、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登录南京大学网上报名系统(教育网入口bkzs.nju.edu.cn:9060,公网入口bkzs.nju.cn:9060),根据要求和提示填写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注:网上报名所填信息不全、错误均视为无效报名信息。
  (2)邮寄纸质报名材料。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复印)并按照下列材料顺序左侧装订。所需材料包括:
  ①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表。需中学填写审核意见、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②身份证(无身份证者使用户口簿)复印件;
  ③个人申请(须由本人亲笔书写,800字以内);
  ④艺术考级证书、参加艺术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纸质报名材料务必在2010年12月31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达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逾期不予接受。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3)材料确认。纸质报名材料收到情况将通过南京大学网上报名系统予以反馈,考生可登录查询。

  四、专业测试

  报名截止后学校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方能参加专业测试,名单及详细测试通知将于2011年1月10日前在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1、测试时间:2011年1月23日(22日报到)
  2、报到、测试地点:南京大学鼓楼校区
  3、测试内容及要求
  (1)西洋乐:演奏中级程度以上的自选曲目一首(五分钟以内),并加考视奏。西洋乐中的打击乐除了演奏自选打击乐器外,小军鼓为必考项。不允许带伴奏。
  (2)民乐:演奏中级程度以上的自选曲目二首(五分钟以内),并加考视奏。不允许带伴奏。
  (3)声乐:演唱自选歌曲二首(八分钟以内),并加考视唱。只允许使用伴奏光盘,不允许现场伴奏。
  (4)舞蹈:表演自选舞蹈作品一个(五分钟以内),并加试①基本功展示、②舞蹈即兴表演、③模仿舞蹈动作。只允许使用伴奏光盘。

  五、资格认定

  特长生测试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
  学校本着“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专业水平和各艺术团的需要,从“优秀”及“合格”考生中择优选拔南京大学2011年艺术特长生候选人,在高考录取时给予不同等级的优录政策(具体内容以南京大学与考生签订的优录协议为准)。
  若考生所在省(区、市)组织艺术特长生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并取得相应等级方可享受南京大学的优录政策。
  凡取得南京大学艺术特长生候选人资格的考生,需与南京大学签订书面协议,放弃签订则视为放弃候选人资格。

  六、录取

  学校将确定的艺术特长生候选人上报教育部阳光平台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平台集中公示,未经过集中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专业测试成绩“优秀”者,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一本分数线即予以录取;若高考成绩达到南京大学投档线则加30分参与专业选择(江苏省考生加15分)。
  专业测试成绩“合格”者,高考分数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本控制线以上,南京大学1:1投档线下20分以内即予以录取;若高考成绩达到南京大学投档线则加20分参与专业选择(江苏省考生加10分)。
  注: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需达到2B。

  七、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选拔过程并接受社会投诉。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南京大学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艺术特长生招生事宜,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83593004(招办)、89680320(团委)
  传真电话:025-83592888
  纪检监察电话:025-83592586
  E-mail: aonju@nju.edu.cn
  招生主页:bkzs.nju.edu.cn(教育网),bkzs.nju.cn(公网)
  手机微博:t.sina.cn/bkzs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汉口路22号 南京大学学生工作处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93

  九、本简章由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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